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7月17日,广西江滨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组织院领导班子、党支部委员、中层干部及重点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7月12日下午,广西江滨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召开纪律党课暨警示教育大会。院班子成员...
为推动清廉医院建设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廉洁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医院氛围,7月2日,广西江滨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清风颂医德廉洁润初心”道德讲堂开讲。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院中层干部、党支部委员及党员代表等200余人...
4月22日,自治区江滨医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部署要求,对医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利益如何处理作出了规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和经济损失赔偿,应当予以接收,并按照规定收缴或者返还有关单位、个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这里所称的主动交代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可区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这三者的区分如下—— (一)直接责任者 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 在纪律审查中,对党员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区别不同情况作出恰当处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共同违纪主要是指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 为首者,主要是指在共同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党员。除非《条例》另有规定,对为首者,从重处分。 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纪律审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强迫他人违纪”,是指在被强迫的党员没有违纪主观故意情况下,违背其意志,采取胁迫等手段迫使其违纪的情形。 “唆使他...